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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设置

 

人事行政中心 
(人事部、行政部)
 人事行政中心是协助联盟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并负责劳动人事、绩效考核、员工培训、综合协调、文秘、档案和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联盟的决议,负责制定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完善有关规定,建立工作流程;
2.负责起草联盟重要文件、通知、公文、年度总结等;
3.负责联盟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4.负责联盟会议的策划、筹备和实施工作;
5.负责部门之间各项工作的监督和协调;
6.负责文印、函电、收发及保密工作,负责联盟文档、人事档案和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7.负责联盟日常接待工作;
8.联盟劳动人事、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员工培训等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
9.负责联盟人才需求计划的拟定、员工招聘、员工录用、退(辞)职等工作;
10.负责联盟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11.分支机构及合作伙伴绩效考核、奖惩督办等事项。
总部运营中心 
(联盟秘书处)

主要职责:

1.秘书处是联盟的执行机构;

2.负责联盟工作计划的执行;

3.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总结;

4.联盟各类项目、活动组织与管理;

5.联盟各类文件的起草和准备;

6.与联盟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联系;

7.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发展研究部

主要职责:
1.研究民营经济发展和民企政策,对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方向,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技术选择、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研究促进民企结构优化的投资结构和投资政策;
3.研究民企各产业的相互关系及其协调发展问题,提出综合性的建议;
4.研究和探讨民企政策的内涵,民企政策与经济体制的关系。探讨民企政策实施过程中宏观协调配套的有关政策,包括投资、劳动就业、技术进步、地区布局、交通运输、产业组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5.联盟发展战略制定。
6.联盟刊物编辑运营。

(公关网络宣传部

主要职责:
1.负责联盟及联盟成员对外宣传工作,与国内外媒体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2.主持联盟期刊的编辑工作,贯彻办刊方针,把握办刊正确方向;
3.制定全年的选题计划、栏目设置、组稿和发稿计划,策划重大选题、组织社会力量和办刊人员具体实施;
4.负责联盟网站的制作、维护和信息处理;管理运行工作;
5.承办联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策划执行部

1.主持本联盟项目策划、活动、设计工作。
2.根据联盟发展战略,配合会展活动中心拟订年度总体会展活动计划,监控联盟战略决策的执行情况,对民营经济竞争形势作出分析和评估,为秘书长制定联盟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联盟自身综合研究、市场调研、同业竞争者的调研与企业实态研究,建立信息储存库,为联盟各类决策提供信息,使联盟各类决策信息化。
4.在联盟树立“民企联盟”的品牌意识,构建民企联盟的品牌方阵,进行以“民企联盟”品牌为核心的整合传播。
5.积极推动民企联盟文化建设,增强民企联盟的品牌凝聚力。
6.组织完成民企联盟的形象塑造和管理工作即企业形象策划和实施。
7.整理各部运作管理机制,使之更趋合理化、科学化。
8.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创意咨询部

负责组织、管理联盟的咨询服务和网络信息平台。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了解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需要,组织、协调和提供相关的经营管理咨询服务。
2.负责联络有关专业咨询机构,协助其它成员单位和其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盟办公系统信息化提供平台。

法律服务部

1.对各成员和成员单位的重要经营及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及法律意见,解答各成员单位的法律咨询;积极为成员单位提供快捷、有效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2.协助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3.协助成员单位签订、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对重大合同进行跟踪、管理、防范控制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4.应邀代表成员单位出席、参与各类商务、合同、协议的谈判;
5.根据需要协助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办理律师公证;
6.根据需要协助成员单位进行资信调查、律师尽职调查,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7.对成员及成员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成员的整体法律意识;
8.接受委托进行债权清收、商帐催收、拖欠款的清收工作;
9.接受委托参与调解纠纷、解决争议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0.接受委托代理经济纠纷以及重大疑难的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业务;
11.为成员单位协调好其与工商、税务等业务部门的关系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
12.协调与解决成员单位与员工之间的法律纠纷及劳动争议,维护成员单位的正当权益;
13.负责联盟理事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14.法律、法规规定和联盟章程规定的其它职责。

金融服务部

金融服务部是联盟金融服务的协调和具体实施机构,致力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成长型企业上市、大中型企业投资理财以及各类企业短期过桥贷款,不断加强与北京地区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现已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杭州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天津银行、中信银行、东亚银行、润通担保、润通资产、新时代信托、金瑞格担保、中天财智、平安证券、中信证券、信达资产等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主要职责:
1.整合联盟各方面资源,为民企提供全面、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
2.为企业提供国家信贷政策的最新动态信息;
3.负责与北京地区各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4.负责与对接金融机构的具体服务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5.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及贷款方面的咨询服务;
6.为企业提供融资交流平台,组织企业参加金融顾问服务对接活动,有效帮助成员单位解决融资难问题;
7.协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技术改造或节能、循环经济项目,争取扶助资金;
8.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
9.负责成员企业的融资牵线、金融服务的具体工作。
10.负责联盟实体经济投资的进入、退出、安全防控、利益分配等各项机制的制定。
11.成员企业联合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审核、共享、协调等管理工作。

会展服务中心 
(外联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岗位责任制,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水平;
2.执行联盟的决策、方针、制度和目标计划;
3.做好联盟对外企业的沟通、联络和交流工作;
4.监控及督导部门目标计划的推进和执行情况;
5.掌握市场经济动态,及时提供最新的营销策略;
6.定时检讨部门运作状态,提交相应合理化建议;
7.负责联盟领导企业考察调研的对接和安排工作;
8.做好各种论坛、峰会、洽谈会和说明会的企业家沟通和组织工作;
9.负责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商协会,政府建立联系,构建广泛和完善的会员体系;
10.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和筹备企业的各类合作对接交流活动。
11.联络全国具备民营企业家资源及政府资源的机构和个人。
12.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推广联盟项目。

成员服务中心 
(成员开发部、成员服务部)
主要职责:
1.按联盟章程审查及发展成员;
2.建立成员服务体系,按工作程序报批,受理成员的入会、收费和发证等工作;
3.负责理事会领导成员及理事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4.建立和管理各级成员档案;
5.保持与成员的沟通联系,负责发放联盟刊物和信息传递工作;
6.策划和开展成员活动,组织联络成员参加联盟重大活动;
7.组织成员互动,了解成员动态,向联盟领导反馈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民企联盟商学院 
(教务处、招生处、运营管理处、课程研究处)
主要职责:
1.负责招生、师资聘任、把握联盟整体培训的目标和方向,对培训起重要指导和监督作用;
2.针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制定不同内容的课程培训计划;
3.拟定和执行培训战略,审核和批准培训内容;
4.制度企业年度培训总计划
5.拟定培训制度、培训政策和工作流程;
6.提出培训建议,指导和协调各企业确定培训项目;
7.评估培训效果;
8.与外部培训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丰富的培训资源。
9.商学院是培训中心管理工作的核心,同时也是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培训服务的职能部门,全力推进企业培训服务工作是其价值所在。

财务管理中心
(审计部、财务部、采购部)
1.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联盟的经营管理。
2.根据联盟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联盟资金正常运转。
3.根据联盟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秘书长报告。
4.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联盟的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5.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6.负责联盟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的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7.参与联盟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8.负责联盟现有资产管理工作。
9.原物料进出帐务及成本处理。进出帐务处理及成本计算。各项目成本计算及损益决算。预估成本协助作业及差异分析。
10.经营报告资料编制。单元成本、标准成本协助建立。效率奖金核算、年度预算资料汇总。
11.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帐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应收帐款帐务处理。总分类帐、日记帐等帐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12.统一发票自动报缴作业。营利事业所得税核算及申报作业。营、印税冲退作业及事务处理。资金预算作业。财务盘点作业。
13.会计意见反应及督促。税务及税法研究。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外合作中心 
(分支机构管理部、渠道合作部)
1.负责对联盟分支机构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2.负责分支机构执行机构的发展、培训与管理;
3.负责分支机构间联络,协调业务合作;
4.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制定部门年度总体工作计划;
5.协同综合办公室制定年度机构发展计划;
6.根据年度机构发展计划进行机构设置的调研与实施;
7.年度新设立二级机构的建设与验收;
8.对直属机构的运作管理;
9.制定年度分支机构的考核办法并进行月、季、年度分析考评;
10.本中心队伍考核体系管理;
11.对接、维护战略合作伙伴;
12.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际交流部
主要职责:
1.协助秘书长做好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相关工作;
2.根据联盟发展需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济、科研、文化等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3.负责组织草拟国际交流合作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会议纪要及其它文件;
4.配合会员部,做好对外交流的注册登记工作,做好外事纪律、安全、保密工作;
5.安排联盟领导出访、洽谈合作事宜,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负责国际交往的对接工作;
6.负责各类出国考察成员资格审查,并办理成员出国审批手续。
7.组织安排考察交流期间的活动和相关会议,并负责督查执行结果;
8.做好对外经济交流的专家和团队聘任和管理等工作;
9.做好国际交流合作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10.负责与国外各大使馆商务参赞联系申报工作,做好考察项目的立项、审批、衔接等工作;
11.负责国际交流合作的相关档案文秘工作的检查指导。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外事工作。

体中心
1.负责联盟实体的创办与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实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和服务工作。督促和指导实体建立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管理。
2.负责联盟实体发展的计划,适时创办实体,引进新的实体项目,提高实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实体对联盟发展的贡献。
3.为实体的工作提供服务。支持各实体积极主动拓展业务,不断改善经营,做好实体与部室之间工作的协调,加强部门合作。
4.会同联盟财务部门加强对实体的财务审计和财务监督。
5.完成联盟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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